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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株洲芦淞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10671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计划2017年面向社会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0名: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面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幼师)招聘小学教师27名、幼师3名。


一、单位简介

详见招聘单位网站。


二、招聘计划数

(一)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其中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政治1名,小学语文6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2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

(二)面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幼师)招聘小学教师、幼师30名。其中语文13名、数学7名、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3名、美术2名,幼师3名。

2017年湖南株洲芦淞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50人公告

2017年湖南株洲芦淞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50人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敬岗爱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和幼师二乙及以上)。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指标要求;心理健康,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非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5、至2017年8月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且与单位有低服务年限约定未期满的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报考范围;

6、愿意到农村学校(幼儿园)任教并服从分配。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 公开发布。

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将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告公示”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报名方式: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5月31日、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芦淞区政府中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毕业证,如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则须出具学院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合格证书,并承诺在2017年7月30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同时,报考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幼师)岗位还须提供:现任教学校(幼儿园)及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可参照附件3证明样本),在编人员提供录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非在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

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及时联系到应聘者本人的电话号码,确保24小时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6月4日上午9:00-11:00,芦淞区立人学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中小学教师岗位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分析等。

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微型课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设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2)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以总成绩小数点第三位高的排前。

2、幼师岗位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分析。

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三个内容:钢琴即兴弹唱,自选舞蹈,命题绘画。面试项目及计分:上微型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其中钢琴即兴弹唱20分,自选舞蹈15分,命题绘画15分。面试设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2)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60%。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递补

如有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者、自动放弃应聘的人员,不予聘用,其空缺的招聘职数,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聘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科教师需求分配到城区或农村学校。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芦淞区监察局 0731-28580628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28681523


六、咨询

咨询电话: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本次招聘政策由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3.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有教学经验教师(幼师)证明参照样本.doc

2.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1.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数、岗位和资格条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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