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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株洲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09人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2941

根据《2023年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和笔试成绩,现将2023年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茶陵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3年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自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国考”合格成绩通知单、对应普通话等级证或教师资格证免试证明)。

6. 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户口在要求的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资格复审,代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通知,直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

2023年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咨询电话:0731-25245310

 茶陵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aling.gov.cn/c11522/20230417/i2033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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