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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乡城区选调教师300人及省公费师范生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3浏览次数:4459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300名在职在编教师充实到玉潭、白马桥、城郊、历经铺四个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和长郡沩东中学、南雅蓝月谷学校、明德蓝月谷学校、城北中学、春城中学、梅花中学、白马桥中学、滨江中学、云起实验小学任教,以及省公费师范生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教师选调

(一)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系宁乡市教育系统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编制在城区四个街道、市直学校和高中阶段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初中、小学教师选调。

(3)有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2020年9月及以前进入我市公办教育编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

(5)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

2.其他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园长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英语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小学英语、体育、信息、音乐、美术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应或相近(所教与所学一致),其他岗位不作要求。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对应学段或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幼儿园教师、园长岗位具有幼儿园(学前教育)或音乐(或艺术、舞蹈)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报考幼儿园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其他岗位不作要求。

(4)资历要求:幼儿园园长岗位要求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园长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费定向委培教师未满农村服务期限的。

(2)乡村教师通过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在乡村工作未满5年的。

(3)已经获评资深教师和基层教师系列职称的。

(4)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弄虚作假和不诚信记录的。

(5)近三年内,通过城区选调考试,不服从安排的。

(二)岗位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数为300名。

岗位见附件1《2023年城区教师市内选调学科计划表》

未足额录取的岗位,视需求情况从同一街道内学校其他岗位调剂录取。

(三)选调程序

1.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15日(9:00-12:00,13:30-17:30)

报名地点:宁乡市教育局六楼。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考生按要求填好《报名表》(见附件2),由所在市直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时间暂定8月17日上午9:00,笔试地点南雅蓝月谷学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应用、教育教学技能和时政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确定选调名单

(1)选调名单确定。

按岗位类别、学科依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名单。因未足额录取而调剂到同一街道内学校其他岗位的,在报考该街道学校且志愿服从调剂的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名单。

(2)拟选调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省公费师范生安置

今年毕业的省公费师范生参加选岗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与本次城区选调教师考试相同。同一岗位类别、同一学科省公费师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岗。在同一学科排名中,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年龄较大者(只看身份证)优先选岗。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选调考试,本年度考核降等处理;审核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评优,并在全市通报,情节恶劣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选调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由调入单位按照新单位岗位实际情况及政策执行。

5.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自愿参加选调报名、考试,拟选调名单一经公示,选调人员不能放弃选岗。如放弃,则纳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市内选调和交流。

6.选调进入新单位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7.未尽事宜由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四、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81800221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81800302

宁乡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gw4OU1asoXCvlsmLiz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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